转发关于评选2022-2023学年三好学生、三好学生标兵、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
日期:2023-12-06 14:11:03  发布人:gjjy  浏览量:1

关于评选2022-2023学年三好学生、三好学生标兵、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

各学院:

为表彰先进,树立榜样,充分展示先进个人风采,促进优良学风、校风的形成,根据南通职业大学学生手册《三好学生(标兵)评选办法》及《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》,决定开展2022—2023学年度“三好学生”、“优秀学生干部”评选工作。

一、评选条件

1. 三好学生:学年内两次获三等(含)以上综合测评优秀奖,德育测评成绩为27分以上。

2. 优秀学生干部:学年内一次获三等(含)以上综合测评优秀奖,德育测评成绩为27分以上。

3. 三好学生标兵:学年内两次获二等(含)以上综合测评优秀奖,德育测评成绩为28分以上。

二、评选比例、对象

1. 三好学生:专业学生数的15%。

2. 三好学生标兵:在符合条件的三好学生中产生,学院学生数的0.2%。

3. 优秀学生干部:

(1)评选对象:班委、团支委以上学生干部,校学生会、自管会、就创协、志愿者管理中心、学生团体管理中心、团务综合管理中心、大学生艺术团、心理协会、广播台等校级学生组织干部、干事,各学院学生会、自管会分会干部等。

(2)评选比例:班级学生干部数(含校、院级)的20%。

三、评选程序

根据评选条件及比例,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班级推荐,学院组织申报并公示,学生工作处审核并报学校批准。

四、其他说明

1. 申报表、汇总表请在群文件下载。

2. 请将申报表及汇总表于12月15日前,将学院公示无异议的材料交学生工作处,须提交电子版本、纸质打印版本。

3. 获奖名单须同时提交word电子版本。要求字体仿宋,三号。名单排版要求每行个名字,上下对齐。

4. 学院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学生工作处

2023年12月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