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评选在通高校市级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学生集体的通知
各学院:
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充分发挥榜样引领作用,根据《市教育局 团市委关于评选 2024 年度在通高校市级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学生集体的通知》(通教职高函〔2024〕14号)文件精神,现就我校推荐参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表彰范围及评选名额
我校大专学院在籍学生,本次评选分配给我校名额为市级“三好学生”28名、“优秀学生干部”14名、市级“市先进学生集体”10个,各学院推荐名额详见下表:
学 院 | 市级三好学生 | 市级优秀学生干部 | 市级先进学生集体 |
机械工程学院 | 3 | 1 | 1 |
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| 6 | 4 | 2 |
药品与环境工程学院 | 2 | 1 | 1 |
建筑工程学院 | 4 | 2 | 2 |
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 | 3 | 1 | 1 |
艺术设计学院 | 5 | 3 | 2 |
经济管理学院 | 5 | 2 | 1 |
国际合作教育学院 | 2 | 1 | 1 |
| 30 | 15 | 11 |
“三好学生”“优秀学生干部”不可兼评。
申报条件:
1、市先进学生集体应在两次以上被评为校级文明班级中产生。
2、市三好生应在一次以上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中产生;
3、市优秀学生干部应在符合市三好学生条件的现任学生干部中产生。
评选推荐程序
市级“三好学生”“优秀学生干部”由各学院依据相关评选办法组织评选,坚持个人自愿申报和组织推荐相结合,推荐人选须经班级提名、学院考察审核、公示后(不少于3个工作日),报学校择优遴选。市级“先进学生集体”由所在学院推荐,报学校择优遴选。学校推荐结果将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,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市教育局。
其他说明:
1、申报表请在辅导员群共享文件夹中下载。
2、优秀学生干部必须是现任班级、党团支部和院校学生组织的主要学生干部。
3、申报表中主要事迹简明扼要,另附详细事迹材料(须打印A4纸张)。申请表与事迹材料请放在一张word表中。
4、请对推荐的名单进行排序。
5、请将申报表、申报材料于4月15日下午下班前,将学院材料交学工处,须提交电子版本、纸质打印版本。
逾期不报作弃权处理!
学生工作处
2024年4月9日
关于评选在通高校2024市级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学生集体的通知.docx