转发关于做好2024年国家励志奖学金有关工作的通知
日期:2024-10-14 12:54:25 发布人:gjjy 浏览量:0
关于做好2024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
各学院:
根据江苏省教育厅《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》(教助中心〔2024〕27号),现将我校国家励志奖学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审对象与条件
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在校学生中二年级以上(含二年级)品学兼优(原则上要求获得过校奖学金)、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。同一学年内,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不能同时申报国家奖学金。
二、名额分配
国家励志奖学金我校共629个名额,各二级学院根据分配名额上报,由学生工作处组织审核。
国励分配人数 | |
学院 | 分配人数 |
机械 | 82 |
电子 | 124 |
药环 | 49 |
建工 | 65 |
交通 | 77 |
艺术 | 102 |
经管 | 98 |
国教 | 32 |
合计 | 629 |
三、评审程序
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,须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,并填写《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》,学院对申请学生进行评审、公示,并将评审结果报学校学工处。学工处审核后提出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,公示无异议后,上报省教育厅。
四、材料报送时间及要求
各学院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,让广大师生详细了解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各项政策、评选条件和程序,自觉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。要严格对照评选条件,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、择优的原则,认真组织好奖励对象的评审工作。
附件:
学生资助管理中心
2024年10月13日
- 上一篇:没有了
- 下一篇:2024年国际合作教育学院国家奖学金候选人公示